中石协[2020-05-31]
按照中石协《章程》关于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常务理事会会议的相关规定,并请示刘宏斌理事长批准,中石协于2020年5月21日至5月31日召开“第八届常务理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和当前疫情防控的实际情况,会议以通讯形式召开。
此次会议主要审议以下三项内容:
一、审议中石协2020年重点行业工作计划(草案)
2019年底,协会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对一年的工作进行了总结,秘书处于2020年1月17日召开了包括分支机构在内的年度工作会议。在总结2019年工作的基础上,提出了2020年工作计划。因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协会工作进行了调整,增加了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等行业服务工作,同时对原工作计划也做了相应的调整和修改,提出了中石协2020年重点行业工作计划(草案)。
二、审议中石协第九届会员代表大会及理事会换届筹备工作
中石协第八届理事会应于2020年4月任期届满,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提议推迟换届时间,拟定于10月前适时召开第九届会员代表大会,进行理事会换届。
三、审议中石协有关规章制度(草案)
为加强制度建设,中石协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制修订了《中石协分支机构管理办法》、《中石协外事工作管理办法》、《中石协团体标准工作经费管理办法》和《中石协业务招待管理办法》等四项规章制度(草案)。
上述事项已提交常务理事会进行审议,同时也请常务理事会对协会的其他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