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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和石油化工设备工业协会开展机械工业品牌培育及表彰活动方案[2012-07-20]
来源:中石协      发布时间:2012-07-20     分享:

中国石油和石油化工设备工业协会
开展机械工业品牌培育及表彰活动方案

中石协[2012-07-20]

今年三月六日中机联质量工作部下发《关于报送建议列入2012年品牌培育表彰产品名单的通知》,要求各专业协会推荐一类产品,列入中机联的品牌培育表彰产品名单。

鉴于石油钻机是协会骨干和有影响力会员单位的主导产品和名牌产品之一,符合中机联的要求,协会希望借此机会,既可扩大品牌产品的影响,又能总结宣传生产企业的经验,发挥指导示范作用,进而将国家工信部等主管部委今后要长期抓好的品牌培育工作有效、扎实、持久地推进,因此将其作为协会的代表产品予以上报推荐,现已被批准列为表彰产品名单。

根据六月二十七日中国机械工业品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关于开展机械工业品牌培育及表彰活动的通知》(中机品推【2012】1号)要求,结合对品牌培育企业须具备的条件、推荐表彰产品申报的条件、整个活动的计划都进行了详细规定,协会制定了石油钻机培育表彰活动方案,现予公示:

1、制定石油钻机的培育表彰活动方案(7月20日前);
    2、活动方案在中国石油和石油化工设备工业协会网站公示(7月20日至25日);
    3、组织会员企业报名参加机械工业质量信誉承诺活动(7月25日前);
    4、活动方案报中机联“品推委”批准(7月25日);
    5、活动方案批复后组织实施(8月至11月):

(一)申报范围:三月下旬按照中机联质量工作部《关于报送建议列入2012年品牌培育表彰产品名单的通知》要求上报推荐的石油钻机生产企业;

(二)申报必须满足的基本条件:

(1)拥有自主品牌;
    (2)品牌知名度高,在国内外市场有一定的影响力;
    (3)采用先进标准,产品水平和实物质量国内领先;
    (4)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5)企业创新和研发能力领先;
    (6)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和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7)参加国家或行业组织的质量信誉承诺活动;
    (8)坚持诚信经营,有良好的社会责任感;
    (9)产品已有注册商标;
    (10)产品生产历史不低于10年;
    (11)产品国内市场覆盖率达到30以上或出口占企业总销售额60%以上;

(三)转发相关文件(8月10日前);

(四)企业准备上报材料(11月20日前);

(五)协会审查材料,组织专家评议,确定上报企业(12月20日前);

(六)协会将工作总结和推荐材料上报“品推委”秘书处(12月25日前)。

(行业发展部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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